1、使用和备用气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一百千克时,应当按要求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总重量小于四百二十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2、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按要求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3、气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但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当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液化气罐使用及操作规范
液化气罐为易燃易爆设备,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1)将液化气罐放置在温度适宜处,夏季阳光直射时间不要过长,冬季不要置于温度过低处,避免冷热不均,加热爆炸。
(2)液化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定期剪切胶头、更换胶管、管卡、减压阀及要经常检查胶管与炉具接口是否严密。
(3)严禁使用过程中将液化气罐摇晃、倾斜或局部加热。
(4)每次新更换的液化气罐都要检查是否漏气及使用过程中是否漏气,使用完毕要关闭总阀门。
(5)食堂及液化气罐附近不要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要让幼儿及其它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用火、用气。
(6)在食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备突发火灾使用,每名食堂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7)每天进入伙房前要先闻是否有异味,不得先开灯,并有开门人记录,以防漏气爆炸。
(8)新入园的液化气钢瓶必须用皂水检查是否漏气,并有检查人记录。
贮存区内应设置液化石油气贮罐、汽车槽车卸车点、泵(或泵房)、压缩机(或压缩机间)和汽油、柴油等燃料贮罐;经营区应由加气区、营业室、仪表和配电间等组成。
(2)液化石油气贮罐和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上贮罐组外围应设置高度为1m的不燃烧实体防护墙。贮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②地下或半地下贮罐之间应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贮罐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m (3)加气站、合建站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地下贮罐、操作井和必要的埋地式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除外)。
(4)经营区宜布置在站内前沿,且便于车辆出人方便的地方。
(5)加气站、合建站与站外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小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车辆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开敞,也可建造非实体围墙、栅栏。
(6)加气站、合建站内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7)当地上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设施之间设置防火隔墙时,贮罐与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绕过防火隔墙两端的距离测量值计算。
防火隔墙应为具有阻止液化石油气渗透的不燃烧实体墙,顶部不得低于贮罐上设置阀件高度。
(8)采用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液化石油气贮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贮罐与充装泵、卸车点和加气机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1.5m,与站房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4m。
〔9)在合建站内,液化石油气贮罐与汽油、柴油贮罐之间未设置防火隔墙时,不宜将这两类贮罐分为地上、地下方式布置。
经设置防火隔墙后,可按地曰上贮罐防火间距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煤气房设计要求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