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定医院总务和物资供应工作的专项计划,在院领导同意下具体组织实施,保障业务第一线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管理医院的房产维修、分配和合理使用。医疗业务用房要充分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报请新建扩建项目,待批准后具体组织基建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医院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气(生产和取暖),家具的制作、购置、分配及灯光照明等工作,做到取暖、照明符合标准,水电正常供应、病房设备规格化,保证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具体领导总务各专业班组的工作。
四、搞好院庭绿化、美化和卫生工作。有计划的改善院容、院貌,开展环境保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院内的义务消防灭火组织。
五、负责管理院内交通车辆,保证生产业务和生活运输任务的及时完成。
六、负责物资设备和办公杂用品的采购、保管、供应、发放工作。
七、负责医院被服管理。有计划的采购布匹、缝制、修补和浆洗工作。保证医疗业务工作的需要。
八、积极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在院长领导下,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做好院内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用房,各类医院、门诊部、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检验所用的房屋。
是指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对于七类用房的分类,初涉医疗设计的设计师可能存在某些误解,《标准》中也未有具体解释,下面我们就逐项对其归类原则进行详解。
首先,我们先将七类用房分为两类。前四项:“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为“医疗部门”;后三项:“保障系统”、“业务管理”、“院内生活”为“非医疗部门”。
我们先分析“医疗部门”。
“医疗部门”中的“急诊部”比较特殊,它可以理解为一个缩微的医院。包含急救、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急诊急救的大厅、独立的挂号收费、诊室、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留观床位、输液、手术室、重症监护等。
“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是构成了医院的三个主要医疗功能单元。
门诊楼,住院部 ,手术室,中药房,西药房,影像室,办公区域
医院业务用房:急救室、值班室、换药室、注射室、医生办公室、药房、观察室等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综合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综合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 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打造适宜空间环境,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管理智慧。
第六条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 新建综合医院,应结合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结合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 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院的设计师做什么的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