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
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医院室内消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位置,消火栓宜布置在楼梯口附近。
2 .手术部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清洁区域的楼梯口附近或走廊。必须设置在洁净区域时,应满足洁净区域的卫生要求。
3 .护士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高层建筑分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又分一类、二类高层建筑。(以公共建筑为例)(简述):一类高层建筑为高度大于50m,医广河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防火分区不应大于1500㎡(加自动灭火系统后,可增大1倍)。疏散楼梯必须采用防烟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避难层(间)。如详细了解,可阅此规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校消防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