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线路的铺设按规定应设置专用线路,不应该与常用的照明线路共用一条电源线,并且在专用的线路中间不应设置开关。
民用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照明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组供电,当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及以上时,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蓄电池组(EPS)可分区集中设置,也可分散附设于灯具内;为疏散照明供电的双电源自动转换箱、配电箱和EPS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或电气竖井内。
2、当楼层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宜由楼层配电室或变电所引双回路电源树干式为各防火分区内的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设置疏散照明配电箱,电源由双电源配电箱供给,疏散照明配电箱配出的分支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3、当疏散照明配电箱在配电小间或电缆竖井内安装,竖向供电时,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
4、当疏散照明负荷为三级负荷时,宜由独立的消防疏散照明配电箱供电,可选内附蓄电池组的疏散照明灯具。
应急照明灯安装高度及规范 1,应急照明灯安装高度一般为2.3m,修建规范仅划定了安装应急照明的场合的照度作出了划定,即非特殊场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机电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 2,应急照正确方向一般贴顶安装,规范对于其安装间距无明确划定,现实安装中,走道内一般按二十米间距安装,大空间中的安装,以保持持续视物感觉成效为好。 3,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4,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5,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 6,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7,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8,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9,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10,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在大部分场合下,这类灯的安设高度为2.3m,其实这是有一定根据的,像我们普通的住宅,每一层的建筑高度大约在2.8m,商业场所则会更高一些,所以将应急灯安装在这样的高度,已经足够达到照明的效果,同时检修的时候也更方便。
1、在现代工程设计当中,消防应急灯最好是按层以专用馈电回路进行供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平时的维护与管理。
2、为了保证消防应急灯供电电源的可靠,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只要发电机投入使用,它就有电继续保证供电。
3、消防应急灯提倡低位安装,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安装。因为在火灾状态下,靠近地面处烟少氧气多,人们通常都是弯腰或匍匐前进逃生,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的均匀照度更有效。
4、消防应急灯须以放电状态出厂,在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
5、消防应急灯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检查它的电路转换及电池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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