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分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又分一类、二类高层建筑。(以公共建筑为例)(简述):一类高层建筑为高度大于50m,医广河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等。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防火分区不应大于1500㎡(加自动灭火系统后,可增大1倍)。疏散楼梯必须采用防烟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避难层(间)。如详细了解,可阅此规范。
2018消防给水的设计规范:
(1)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建设初期,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但应考虑将来有连成环状管网的可能。同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OL/s,应设消防水池。一般居住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如果消防用水量不大,例如消防用水量小于15L/s,设置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管网,火场用水安全问题可由消防队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证。
(2)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3)为确保火场用水,避免因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管网上的消防阀门设置应在管网节点处按“n一l”原则进行(n为管段数,如三通管处需布置的阀门数为3一1=2个),并以两阀门间的管道上消火栓数量不超过5个进行校核。若超过5个时,应增加消防阀门。
(4)在设计企事业单位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时,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将着火点消防用水量布置在管网的最不利点进行计算。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高日最大小时流量时,仍应保证消防用水秒流量。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2、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所以,住宅避难间要求外窗的耐火完整性要求为1.00h。
避难间的外窗应采用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0小时的耐火窗,这里要明确的是避难间的外窗是耐火窗而不是防火窗。耐火窗指示对窗户的耐火完整性作出规定,而没有对窗户的耐火隔热性作出规定。防火窗要求火灾时必须能自动关闭,耐火窗则对此没有要求。
1、避难间需要设置防火窗,需要满足一定的规范要求。首先应该靠外墙来设置,设置的时候要能够开启外窗。并且对于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也有一定的要求,发生火灾的时候不能够低于1个小时,同时在避难间所设置的门窗要达到乙级标准。
2、外窗的耐火完整性能不能低于1个小时,而选择的门窗可以是钢块或者钢木复合框,再结合防火玻璃,这样耐火的完整性才能够达到1个小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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