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居 、寒梅居 、四贤居
四合院又称四合房,是一种中国传统高档合院式建筑,其格局为一个院子四面建有房屋,通常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从四面将庭院合围在中间。
自明代正式建都北京,大规模规划建设都城时期,四合院就与北京的宫殿、衙署、街区、坊巷和胡同同时出现了。
元末熊梦祥著作《析津志》中记载:“大街制,自南以至于北谓之经,自东至西谓之纬。大街二十四步阔,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街通。”这里所谓“街通”即我们今日所称胡同、弄堂,胡同与胡同之间是供臣民建造住宅的地皮。当时,元世祖忽必烈“诏旧城居民之过京城老,以赀高(有钱人)及居职(在朝廷供职)者为先,乃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分给迁京之官贾营建住。
1、恭王府
恭王府是位于风景秀丽的北京什刹海的西南角的一座王府,坐落于一条静谧悠长、绿柳荫荫的街巷之中,它是现存王府中保存最完整的王府。恭王府的前身原为清代乾隆朝权臣和珅的第宅和嘉庆皇帝的弟弟永璘的府邸。
恭王府分中东西三路,分别由多个四合院组成,后为长160米的二层后罩楼。恭王府历经了清王朝由鼎盛而至衰亡的历史进程,承载了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故有了“一座恭王府,半部清代史”的说法。
2、孚王府
孚王府位于朝阳门内大街路北137号,为清代规模较大的一座王府,曾作为胤祥、弘晓的怡亲王府。1851年孚郡王奕譓成为宅子的主人,孚王府的名称也因此得来。孚王府历经了清王朝由鼎盛而至衰亡的历史进程,承载了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
四合院翻修,有面积限制。
1、四合院翻修,不能超出原来外墙红线(即不能超过原来总面积),不能超过原来的居住面积。
2、在空间面积上也有要求:
①即不能超过原来房屋的高度。在原来的高度以上,再搭建二层、三层楼等。
②不允许挖地下室。
3、即使不超过面积,四合院翻修也要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四合院拆了重建,需要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如果政府批准重建四合院,重建时也有要求,不能超出原来的建筑面积,不可以加高建二层,也不可以建地下室。如果不符合原来的要求,政府部门会以违建拆除。另外政府加以保护的四合院是历史文物,不可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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