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纹样在平面或立体空间中的排列方式,它决定了纹样的整体效果和风格。根据纹样的组织方式,可以分为以下3种类型:
1、单独纹样:是一个独立的花纹单位,不与其他花纹发生连续排列的关系。
单独纹样的构成内容极为丰富,其中最基本的形式是以边缘轮廓纹样、角隅纹样和中心纹样综合而成,主要用于各种日用装饰性织物,如壁毯、床罩、枕巾等。
2、连续纹样:是以一个花纹为单位,向上、下或左、右两个方向或四个方向作反复连续排列。
两个方向连续纹样简称二方连续纹样,常用于裙边、花边、床罩、台布框边等织物;四个方向连续纹样简称四方连续纹样,常用于服装、沙发面料或窗帘等。连续纹样又有几何形连续、散点形连续和缠枝连续等。
3、适合纹样:是受一定外形限制,其花纹必须安置在特定的外形中。
即使去掉外形,花纹仍保持外形轮廓的特点,如圆形、方形、三角形、椭圆形、菱形等。也有用自然形体作外形轮廓的,如葫芦形、花形、叶形、桃形、扇形等。
适合纹样的构图形式可分为:向心式,离心式,向心、离心结合式,旋转式、转换式、直立式、重叠式、均衡式、综合式等。
以上就是纹样的3种结构形式。
纹样可以出现在各种艺术形式中,如绘画、雕刻、织物、陶瓷、建筑等。纹样可以是几何形状、植物元素、动物形象、抽象图案等,它们通过重复、排列和变化的方式来创造出视觉上的美感和装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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